如何看待“43岁妻子打赏22岁男主播700万!丈夫要求返还遭法院驳回,还要付6万块诉讼费”?
2025-06-23 17:15:17 栏目: 技术学堂 查看(
)
得了吧。
。
。
其实有一个前提就是:700万支出在这个家庭中,法院认为不应判定为超过生活必须的重大款项支出。
比如说,你们两口子一个月赚2万,妻子花2000打赏主播,结果也是这样,不会返还的。
也就是这两口子在这一段时间内,总收入超过1400万,妻子花了700万,是视为家庭可以承受的娱乐消费。
明白了吗,这是:合理范围内的娱乐消费!。
郑重申明:某某网络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,不得使用该案例作为工作成功展示!